查看原文
其他

【我为群众办实事】这三年,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给群众办了哪些好事?









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府谷检察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坚持依法履职,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将新时期的检察工作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补短板、强弱项,主动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融入平安府谷建设。



近三年以来,府谷检察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9件,采纳率达到100%,发送对象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农业局、司法局、公安局、教育局、府谷县某洁能电厂、某公交公司、陕西某矿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等。


来看看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干了哪些好事实事?



 

                 



检察建议助农民工讨薪




2022年1月18日,农民工章某等43人终于拿到被拖欠的工资179万元。此案系章某等人因陕西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21年11月向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高度重视,组成专门办案组进行处置,及时联系法院、人社、工会、镇政府等部门,多方协调,共同合力,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手段,最终由发包方及时垫付拖欠工资。







同时为维护劳动者权利,促进依法行政,该院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出检察建议:一是对全县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实名制登记方面和农民工工资台账记录方面加强监督管理;二是在全县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合同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对全县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以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以检察建议促社会治理,搭建农民工的维权平台,2021年府谷检察累计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赔偿款331万元。










检察建议还绿水青山




2008年3月,李某以挖山填渠的方式把府谷县某镇山坡底部的砂石、土方推到河槽的荒地,现场堆积大量垃圾和固体废物,土地植被遭到污染破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2021年5月经该院依法履职查明后,向环保局提出检察建议:一是依法全面履职,督促行政相对人拆除设施恢复原状;二是对超过法定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环保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按建议要求进行了梳理整改,并将梳理出的未履行行政决定的案件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该院依职权监督发现滥伐林木和违规放牧事件频频发生,涉及乡镇有武家庄、三道沟、田家寨、墙头等地,群众普遍不知砍伐大量林木需申请采伐许可证。2021年11月8日,该院向林业局提出检察建议: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辖区内滥伐林木、违规放牧行为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并做好普法宣传,提升公民素养,推动民众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收到检察建议后林业局全面推行三级林长制,确保一山一坡有专员专管。及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悬挂条幅20条、发放宣传单5000张、宣传杯1万个、宣传毛巾2000条、发送宣传短信3万条,在重要路口设禁牧警示牌28块。




检察建议让虚假诉讼无所遁形




2021年,该院在办理一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时,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在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同时,针对法律工作者虚假诉讼仲裁、诉讼中的违规代理行为,向监督管理的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依法纠正了张某某等八人与陕西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某煤矿之间的劳动关系虚假代理仲裁案,促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仲裁程序,提高仲裁员甄别、防范虚假诉讼的能力,推动形成溯源治理的长效机制。同时司法局对法律工作者违规代理行为作出了通报批评,并对防范虚假诉讼、违规代理等内容在律所开展了学习培训,让虚假诉讼无所遁形。本案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办理中转变就案办案的理念,善于发掘案件背后折射的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同时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作用,延伸做好办案的三个效果统一,实现了依法办案与综合治理“双赢共赢多赢”,推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


             



检察建议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1年,该院在依法履职中发现城区及乡镇普遍存在未经检疫直接屠宰猪、牛、羊并出售或商贩的状况,还存在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跨省贩卖的情况,遂依法向农业农村局提出检察建议:一是依法全面履职,对全县非法屠宰、商贩跨省运输等违法行为调查处理;二是严格按照《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规定规范我县牲畜屠宰、跨境运输肉食品等活动,保证舌尖上的安全。农业农村局完善了监督机制,确保每年联合相关部门在农历七月十五、八月十五期间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加快推进羊定点屠宰场建设,将建议中涉及的未经定点屠宰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置。










检察建议守护青少年阳光成长




2021年,该院依法办理的一件虐待未成年人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此案在审查办理时,办案人员发现被害人需紧急安置,为解决惩罚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矛盾,及时向5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对被害人的临时安置,后民政局、镇政府对被害人提供临时庇护和庇护金,妇联对被害人提供心理援助。切实做到以检察建议之力引发多元保护救助,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2年,府谷检察将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基调,把强化检察建议作为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多给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文字|王   琳

审核|苏占君



Historical articles

在问候中监督 在监督中关怀



检察官进党校



坚持“两点论” 分成“两步走” 干好“十件事”



支持起诉,府谷检察在行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